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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中科《敏感科技保護法》是行政、立法兩院為免國內技術、人才流失,打算將歷經立法院第五屆到第七屆都沒有通過的法案,重新提出研議立法的可能性。
台灣中科當初沒有通過,就是因為業界都認為沒有立法的必要,同時也都認為現行包括《營業秘密保護法》等法律架構與體制已非常完整,如果是針對特定區域,在《兩岸關係條例》中也訂有許可辦法。
業者因此認為,如仍嫌有不足之處,可在現有的法律架構中補強即可,而非再訂一個法。
台灣中科.然而,行政、立法兩院似乎不這麼想,目前有關《敏感科技保護法》在立法院的教育文化委員會,已有兩個民進黨立委的版本進入審查階段,至於行政院版本眼前雖然還沒有成案,但府院高層在5月中曾兩度召集經濟部、科技部、陸委會、法務部、國發會等10多部會就草案內容進行實質討論,並責成科技部草擬法案進行式中。
依據立法院審議中的法案,其立法宗旨開宗明義指出,為了建立敏感科技管理機制,而所謂敏感科技是指對國家安全及公共利益有重大影響的「高敏感」性與「特殊」性的科學資訊,且凡被定義為敏感科技項目,未經許可不得輸出。
違反規定並訂有罰則,且為刑事責任,究責至企業負責人,刑期長達7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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